
2007年上海太平洋燃氣有限公司加油站“11.24”爆炸事故
2007年11月24日7時51分,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銷售分公司租賃經營的浦三路油氣加注站,在停業檢修時發生液化石油氣儲罐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30人受傷,周圍部分建筑物等受損,直接經濟損失960萬元。
這是一起因施工作業人員違章作業、工程項目管理混亂引發的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直接原因是:液化石油氣儲罐用氮氣卸料后沒有臵換清洗,儲罐內仍殘留液化石油氣;在用壓縮空氣進行管道氣密性試驗時,沒有將管道與液化石油氣儲罐用盲板隔斷,致使壓縮空氣進入了液化石油氣儲罐,儲罐內殘留液化石油氣與壓縮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因違章電焊動火作業,引發試壓系統發生化學爆炸,導致事故發生。
間接原因:
一是上海太平洋燃氣有限公司允許上海威喜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對威喜公司施工的浦三路油氣加注站管道改造維修工程沒有監管。
二是威喜公司無任何施工資質,以太平洋公司的名義承接壓力管道施工工程。在沒有圖紙、沒有施工方案的情況下,盲目組織人員施工,擅自組織氣密性試驗。
三是中石油上海銷售分公司浦東銷售中心在浦三路油氣加注站管道改造維修工程的項目組織上管理混亂,以包代管,未對發包工程的施工過程進行有效的安全監管,致使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屢屢違反安全作業規程。